《關於做好我校2017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鏈接:http://jwc.snnu.edu.cn/html/news_view.xhm?newsid=4686
各學院、有關單位、2017屆本科畢業生: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8號)要求,為做好我校2017年推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免原則
1.推免工作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學校和學院均應製定科學、規範、明確的推薦標準🟡、接收標準及公開透明的操作程序👨🏽⚕️。
2. 推免工作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選拔。在對學生平時學習和科研能力綜合測評的基礎上,突出對學生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等的考查👌🏻。
3.學校提倡優勢互補、加強交流,鼓勵推免生在不同地區間🏄🏿♂️、招生單位間以及不同學科間的交流。
4.各學院推薦的優秀畢業生應積極與較高層次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進行交流,原則上應推薦到中國社科院🤸♂️、中國科學院、“985”院校和設有研究生院的“211”院校。對於連續兩年均未向校外推薦免試研究生或前一年浪費指標的學院,學校將按規定減少其推免指標。
5.各學院加大宣傳力度🎡,積極吸引接收其他“985” 和“211”院校的免試研究生,對於連續兩年未接收到高質量推免生的學院👩🏼🦳,學校將對其進行年度考核。
二👨🏿🚀、推免的組織領導
1. 學校成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簡稱“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成員包括學校教學委員會代表和教務處、研究生院🕐、學生處、紀委等職能部門負責人。秘書處設在教務處。
2. 各學院成立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成員包括主管教學、研究生和學生工作的黨政領導以及公正、廉潔並有一定學術水平的教師代表。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製定本單位推免工作細則和具體實施🚴🏼♂️🍱,並對推免工作負總責➜。
三、推免名額分配原則及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則
我校2017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依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及《陜西師範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名額分配辦法(修訂)》(見附件1)進行名額分配🫡。
(二)分配方案
2017年推免名額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正常名額,共220個👩🏽✈️;第二部分是補償計劃內推名額,共30個🙏🏼;第三部分是其他五所部屬師範大學分給我校的補償名額🍆,共39個🙇🏽♀️。
1. 正常名額
(1)基地班推免名額: 30個。用於中國語言文學(15個)和生物學兩個基地班(15個)推免。
(2)學科競賽專項指標:2個。
(3)其余正常推免名額:188個。學校分配給各學院的其余正常推免名額包括兩部分:一部分為成績優秀學生名額;另一部分為有特殊學術專長、在科研創新能力及業務特長等方面有突出表現或具有突出潛質的學生,應提供3名以上本校本專業教授的聯名推薦信🆑,並附書面意見及有關單行材料,但必須符合推免條件,經學院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嚴格審查後,由學院對學生有關材料和教授推薦信與其它正常推免生一起進行公示。後一部分學生的比例最高不能超過學院推薦總名額的10%,並且按照寧缺毋濫的原則,學院應統籌做好名額分配工作。
各學院的正常名額具體預分配方案見附件2。
2.補償計劃內推名額
為積極吸引優秀學生留校繼續學習深造,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質量,經上級部門同意🦹🏿♀️,劃撥補償計劃內推名額30個,具體名額分配詳見附件3。
說明:(1)凡我校錄取的推薦免試生,均可享受厚德助學金,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入學第一年均享受積學一等獎學金(標準每年12000元)🪸;並有機會獲得20000元的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2)可享受如下優惠政策👩🏼🍳:
①入學後選擇導師享有優先權;
②申請碩博連讀享有優先權;
③可享受一次全額資助參加國際學術會議;
④可獲得一定數額的“優秀生源”獎勵(現金或實物)。
(3)此外學校還設立勵誌獎學金(最高20000元)✖️、敦行獎學金以及助學貸款🏭、三助崗位🚶、綠色通道等製度🩱,建立多元獎助體系,為推免生順利完成學業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條件。
關於補償計劃內推名額的其它相關政策可咨詢研究生院研招辦。
3.補償名額
補償名額是用於符合推免資格但因本校名額所限,可以占用除本校以外的其他五所部屬師範大學的指標予以補償進行推免的名額。獲得補償名額的推免生,經相關師範大學復試同意錄取後,不得報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單位;如相關師範大學對補償名額推免生經復試不予錄取,則視為放棄此補償名額,相關考生可作為一般推免生自由報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單位。
2017年其他五所部屬師範大學分配給我校的補償名額及要求具體見附件4,請各相關學院積極向其他五所部屬師範大學推薦我校學生,推薦的學生需符合我校及對方學校的推免生最基本條件,排名比例可放寬到60%(含)以內。
四👨🏽🦳、推免條件
被推薦的學生必須符合以下推免條件: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
2.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𓀂,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心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綜合素質🫸🏼、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
4.誠實守信,學風端正,遵守學校規章製度👩🏻🦯➡️,遵守學術道德規範,在校期間無任何考試違紀🍻、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的行為和記錄,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5.本科畢業後不參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學⌛️。
6.學習成績優秀(不得有不及格課程🤱,即一次性通過考試,無重修或補考記錄)🧯,外語通過全國大學外語四級考試(CET4≥425分,小語種學生通過各語種專業四級考試,且須將成績錄入成績單)🎠🌑,1-3年級本科所修讀的必修課平均成績排名在本專業前25%以內(2013級專業分流學生在轉專業前所修讀的相關課程成績🏌🏼,須按照《關於公布2013級本科專業分流學生名單的通知》和《陜西師範大學2013級本科生專業分流實施辦法》進行認定🧏🏿🥀。如果前25%以內的學生放棄,則依次遞補(需附有關材料),但原則上不能在前50%以後🤸🏽♀️。以上條件同時具備,原則上按名次從高到低依次推薦。
五、推免工作進度安排
1.學校公布推免政策
9月12日(星期一),學校召開各學院主管領導會議,安排此項工作。
2.各學院宣傳推免政策🤹🏻♀️,學生申報
9月13日(星期二)—9月14日(星期三)上午🏧,各學院向學生公布宣傳推免條件4️⃣、名額分配以及相關專業接收免試生的名額等相關政策🐽。學生根據自身情況準備推免材料🔮,填寫《陜西師範大學2017年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表》(見附件5)🏤。
3.學院審核並公示
9月14日(星期三)下午—9月17日(星期六),各學院審核學生推免材料🏞,確定推免生人選,並在院內公示2天🤽🏼♂️。
4.材料報送
報送時間:9月18日(星期日)上午10點之前
報送內容及地點:
(1)正常名額及補償名額的推薦表一式一份(推免條件審核合格且公示無異議)、成績單(從教務管理系統中打印)及匯總表(見附件6)報送至教務處教務科,並將匯總表電子版發送至jiaowuke@snnu.edu.cn🧖🏼♂️。
長安校區教務科聯系人:夏 雨🏩🛑,聯系電話:85310334。
雁塔校區教務科聯系人🔚:秦金香,聯系電話🕰:85308837🙍🏿。
(2)補償計劃內推名額的推薦表一式兩份(推免條件審核合格且公示無異議)、成績單(從教務管理系統中打印)及匯總表(見附件6)報送至研究生院研招辦🧙🏼♂️,並將匯總表電子版發送至yjsc4@snnu.edu.cn🧑🏽🎤。
研究生院研招辦聯系人👨🔧:程蕾𓀚,聯系電話:85310346💥。
5.教務處和研究生院復核
9月18日(星期日)—9月19日(星期一),教務處和研究生院對各學院擬推薦的學生資格和成績等進行復核。
6.學校公示推免結果
9月20日(星期二)😙,學校公示推免結果。
六🧛、推免工作相關要求及說明
1.推免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學生切身利益的工作,請各學院務必高度重視🫄🏼,精心策劃,並組織有關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推免工作通知精神,熟悉政策和學校相關規定。
2.在推免工作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實行“陽光工程”,接受廣大師生的監督💁🏼。務必做到全面摸底🛣、準確計分、公正推選、公開程序、客觀評價。不允許任何人在推薦免試工作中搞不正之風📂、徇私舞弊👨🏽⚖️,凡有親屬為推薦對象的教職工,不能參加對其親屬的推薦🙋🏿、復試🪳、審核等各環節的工作。
3.在推薦名單經學校審定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學生做出承諾。所有報送給教務處👩🏻⚕️、研究生院的推免材料,必須經過認真審核並簽署意見,做到真實、準確、無異議。對不負責任或弄虛作假者,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4.調整優化工作程序👷🏿♀️8️⃣。根據教育部推免工作安排🧚🏼♂️,2014年起,推薦、接收工作在時間上分為互不交叉的兩個階段,推薦工作統一於每年的9月25日前結束🌌,推薦工作結束後啟動接收錄取工作☃️,接收錄取工作統一於每年的10月25日前結束,推薦階段招生單位不得進行與考生簽訂接收錄取協議等接收階段工作🫰🏼,接收階段不得開展推薦工作。
5.健全運行機製和管理模式。2014年起,教育部建立“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開通時間由研究生院另行公告),作為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推免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
6.各學院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相關條件選拔優秀本科生予以推薦♝,現分配給各學院名額為預分配名額🔀🧑🏿✈️,均按1:1推薦,如本學院沒有符合條件的學生,請將剩余名額盡快及時交回教務處,由學校統一安排👏🏿。
7.為了加強管理,特製定統一的推免資格證明模版(見附件7,如有需要請在教務處網站下載專區(或教學秘書工作群群共享中)下載使用,不使用該模版者🐇,一律不予審核簽字。教務處每天下午4點-5點之間為校際交流推免生辦理成績審核及簽字蓋章等相關手續🐓。
8.本文件只涉及推薦工作,推薦環節時間非常緊張,請各單位務必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做好相關工作,按時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關於推免生復試和推免後續相關工作請參照我校研究生院相關安排執行。
9.請各學院將本單位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於2016年9月13日(星期二)上午12:00前報教務處長安校區教務科(或雁塔校區教務科)。
附件: 1.陜西師範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名額分配辦法(修訂)
2.陜西師範大學2017年推免正常名額分配表
3.陜西師範大學2017年推免補償計劃內推名額分配表
4.2017年其他五所部屬師範大學給我校的補償名額分配表
5.陜西師範大學2017年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表
6.2017年獲推薦資格學生匯總表
7.陜西師範大學推免資格證明模版
教務處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11日